- 1、一般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 2、什么是医疗纠纷
- 3、医疗纠纷的定义是什么
- 4、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一般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一)

贡献者回答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为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不符合相关的规章规范,并且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而医疗纠纷指的是聊聊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存在过失,造成了一系列的后果。 一、一般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
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
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纠纷适用原则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当事人提起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患者起诉部分就诊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三条
患者因缺陷医疗产品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患者仅起诉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医疗机构中部分主体,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患者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受到损害提起侵权诉讼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四条
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五条
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前条第一款规定提交证据。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说明义务并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但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医疗机构提交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尽到说明义务,但患者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就是对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解释。医疗事故纠纷适用原则有哪些如果患者在多个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诊疗,身体受到了损害,可以起诉部分的诊所或者所有的医疗机构。如果是因为医疗产品的质量有问题而遭受损害的话,可以起诉该产品的生产者和医疗机构。
什么是医疗纠纷 (二)
贡献者回答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医疗行为而引发的争议或冲突。具体来说:
定义:医疗纠纷通常发生在患者委托医疗机构提供救治服务的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医疗过失或违约行为,导致患者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关键点:医疗纠纷往往围绕着医疗责任、损害赔偿标准以及医疗过错的认定等核心问题展开。患者和医疗机构在这些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引发纠纷。
法律途径: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患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失以及这一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意义:医疗纠纷的处理不仅关乎患者的权益保护,也是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预防医疗过失发生的重要途径。同时,它也体现了医疗行业与法律体系的相互作用,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疗纠纷的定义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具体来说:
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
医疗过错: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医疗过失: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患者单方面不满意: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但由于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或者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也会引起纠纷。
医疗纠纷的性质:
医疗纠纷本质上是一种争议,涉及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这种争议可能涉及医疗损害赔偿,也可能涉及医疗合同违约等问题。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涉及医疗行为、医疗过错、患者满意度等多个方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合理地解决争议。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最大的区别是两者的概念、性质,以及赔偿标准,承担的责任不相同。但是医疗纠纷里包含了医疗事故,两者又是相互关联的关系。医疗事故是产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如下:
1、鉴定机构不同:医疗纠纷一般是委托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而医疗事故是采用医疗事故鉴定;
2、赔偿标准不同: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而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是否有行政责任不同:医疗纠纷一般没有行政责任,而医疗事故会产生行政责任,就是有卫生行政部分进行处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联系如下:
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
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
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对于大多数非专业人士来说,很多人都分不清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这两个法律范围的概念,很容易将两者混淆。其实,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是不一样的,医疗事故的出现才会导致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由于受害人和家属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不满意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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